各部门、二级学院、北校区管委会、附校、两仪所: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文件精神和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值班制度运行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干部 24 小时在岗值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信息报告制度。
二、值班干部要按时到岗,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到,不得迟到、早退。
三、值班期间加大校园巡查频次,巡查以外时间要坚守值班室岗位,不得擅自脱岗,不得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夜间必须在值班室就寝。
四、值班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需自行与其他值班干部调换时间值班,并向带班领导和保卫处报告。
五、干部轮流值班是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不得私自请托他人替代值班。特殊情况需代班的,要经保卫处同意,分管校领导批准。
六、遇涉及校园安全、师生员工安全、扰乱正常秩序、违法违纪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置,并报告带班领导。必要时报保安队长、110、120、119等求助。
七、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与保卫处将不定时组织督查,发现违反值班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此通知
望周知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